各地要加强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部门、医疗机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疫情信息通报和紧急处置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责任人,做到工作部署落实上下联动、信息沟通快速准确、问题困难解决及时。院校机构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明确院(校)长为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疫情防控体系,完善校、系(部)、班三级防控工作网;要进一步细化防控举措,将任务分解到最小单元,把责任明确到门卫、班主任、生活老师等末端岗位;要坚决落实疫情防控值班值守制度,建立“校级领导在线、中层干部在校、值班人员在位、门卫保安24小时在岗”值班体系,确保防控措施落地落实。

  全面加强个人防护。各地各院校机构要加强对疫情科学防护措施的宣传工作,引导师生主动遵守属地防控规定,积极配合流调排查和管理。倡导师生近期减少不必要的流动、不聚集、非必要不出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对当前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不符合防控要求的不得擅自返校。

  强化应急防控管理。各地要督促辖区内院校机构严格校园出入管理,执行进出校登记制度,假期留校师生入校时要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场所码,校外无关人员不得入校。督导院校机构对教职员工和学生学员的近期动态、人员接触情况等进行全面摸排。做好14天内往返国内及省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接触中、高风险地区人员信息收集、登记造册等工作。指导院校机构提前谋划2021年度秋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制订“新生延时报到”“老生错峰返校”“开学前14天健康打卡”等工作举措,确保开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