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殷鹏
8月4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最终查获一起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案。
四川在线记者了解到,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发现攀枝花市钛都化工有限公司自动监测数据异常,2021年6月22日,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会同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开展突击夜查。
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煅烧旋转窑尾气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分析仪(一次仪表)19时54分的二氧化硫浓度显示读数为3292.9mg/m3,超过《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规定的限值(850 mg/m3)2.87倍,而该设备同时段工控机(数据显示和设备传输仪器)二氧化硫浓度显示读数为197.57mg/m3,数据减少了约94%。
经查,该企业自动监测设备工控机参数经过人为篡改,致使传输至生态环境部门自动监控系统平台的二氧化硫浓度与实际排放的污染物浓度严重不符。该企业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七项的规定,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涉嫌构成环境污染犯罪。
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攀枝花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6月28日,攀枝花市公安局对该案刑事立案,8月2日,攀枝花市检察院依法对该企业安全环保部部长钱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图片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