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发财梦”铤而走险制毒品饮料
1979年出生的王某曾是某公司的销售主管,收入还算可观,但为了圆“发财梦”,多年前便辞掉工作,自主创业。2013年,王某注册成立某贸易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但公司生意一直不景气,王某不得不另辟蹊径寻找发财之路。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通过接触易制毒信息,发现用含有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γ-羟丁酸为原料制成的饮料,利用精神药品的功效(麻醉等)能够在夜场、酒吧、KTV等娱乐场快速打开销售渠道,且利润空间十分巨大,于是他以公司名义购买了制毒原料,在家做起了试验。
在不断调配各种原料的比例后,王某“发明”出一款饮用口感不错的含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饮料,通过代工、贴牌等手段进行生产制造,并给毒品饮料取名为“咔哇氿”“咔哇潮饮”进行伪装。
有了产品还不够,还得开拓市场。王某为了达到快速牟利的目的,利用自己做酒水销售的工作经验,通过各种途径宣称该饮料可以替代酒,喝了以后有醉酒的感觉,却不怕被查酒驾,也不会有宿醉的感觉。这样的宣传很有效,毒品饮料在“咔哇氿”等名称伪装之下,很快被销售至广东、新疆、四川等地的夜场、酒吧、KTV等娱乐场所,销售渠道迅速打开。仅2017年2月至案发前,王某累计购买某易制毒原料3575公斤,制造、销售“咔哇氿”系列毒品饮料52355件(24瓶/件,275ml/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