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祖明远 绵阳观察 付江

  近年来,绵阳警方从已侦破的部分电信诈骗案件来看,有一批绵阳籍居民偷渡到缅甸北部,涉嫌参与电信诈骗。绵阳警方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多次敦促绵阳籍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目前大部分滞留缅北的绵阳籍人员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回到了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拒不回国。9月6日,江油警方再次发出通告,特对贾斌等43名仍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其在今年9月30日前回国,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

  记者了解到,这43人在9月30日前,仍不回国登记备案,或不主动联系户籍地村社干部、派出所民警,或经村社干部、派出所民警或亲属联系劝解拒不返回的,将按照我国户籍管理相关规定,对其户口做“下落不明冻结”处理,冻结户口后将不能办理身份证、护照、边境通行证及开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另外,将依据其偷渡东南亚国家涉嫌违法犯罪事实,纳入涉诈惩戒,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

  不仅如此,还会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等)。

  更重要的是,将会取消本人及家属在江油市的一切政策性优惠、福利、补助等利益,并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对滞留缅北人员本人及其家属、子女,在入党、提干、参军、考录公务员等政治审查时,一律不予通过。

  在9月30日前,相关滞留缅北人员应积极主动回国,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报备。对按要求主动联系公安机关或其家属配合劝促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的可视情依法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罚;凡是在规定时间内主动回国备案申报或投案自首的(违法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是投案自首),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情节显著轻微者可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