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晶  黄卓)近日,绵阳市一名男子为老婆“出头”,阻碍民警正常执法,导致民警头部、辅警面部受伤,绵阳市公安局城北分局元通派出所已将该男子拘留。

  据介绍,9月11日22时许,绵阳市城北分局元通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辖区某小区门外有出租车司机与乘客发生纠纷。接警后,元通派出所值班民辅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经了解,出租车司机将乘客苟女士搭乘至辖区某小区门口时,苟女士因醉酒呕吐在出租车上,出租车司机便要求苟女士支付100元人民币作为洗车赔偿费。苟女士不愿赔偿,两人便发生口头争执。

  当民警正在现场了解情况时,苟女士向自己丈夫王某某(男,50岁,绵阳涪城区人)打电话,称自己被出租车司机打了。两三分钟后,王某某乘坐出租车到达现场,下车后气势汹汹地朝出租车司机冲去。民警见状,立即上前劝阻王某某,并对其进行口头警告。王某某情绪激动,不仅不听民警劝阻,还不断乱挥拳头,导致王某某一拳打在民警头上,同时将旁边辅警的脸颊打伤。民辅警便立即对王某某采取强制性措施,制止其违法行为,随后将其带至元通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王某某因阻碍民警正常执法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