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留言:“我读书时将户口迁出农村了,现在我老婆是农村户口,如果迁到我这边可以上在我父母的农村户口本上吗?”

  近日,网友刘先生通过四川日报全媒体问政四川平台和民情热线咨询,外省户口婚迁或投靠到省内农村的相关问题。

  刘先生老家在蓬安县巨龙镇。2001年,他在念中专时将农村户口从农村老家迁入学校,毕业后又将户口从学校迁回了巨龙镇,户口性质为城镇居民户口。2010年刘先生与妻子结婚,如今在外省工作。因妻子是湖北农村户口,他想咨询,能否将她的户口迁到自己蓬安县父母的农村户口本上。

  对此,蓬安县公安局回复,根据四川省公安厅《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户籍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精神,刘先生妻子要迁至他老家所在农村,须符合以下条件:

  夫妻双方均系农村地区户籍人员,因结婚申请户籍迁移的;

  农村地区夫妻离婚后,一方申请迁移回原籍地村组的,方可将户口迁入农村地区;

  对户籍登记在农村的未成年人,申请投靠父母迁移的;

  户籍登记在农村的孤儿和孤寡老人,其近亲属经公证机关公证愿意赡养或抚养,申请投靠农村亲属迁移的。

  回复表示,综上所述,刘先生的诉求不符合相关规定,不能迁往其父母的农村户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