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刚 杨俊)近日,自贡荣县双古镇综合治理办(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联合荣县公安局双古派出所通过细致摸排,办理了一起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案,违法行为人刘某(男,31岁,荣县双古镇人)被抓获,并依法强制隔离戒毒两年。
据办案民警介绍,2020年12月14日,荣县东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男子刘某有吸食毒品的违法行为。当天,民警在荣县双古镇北街刘某家中将其抓获,尿液检测结果呈阳性。经查,同年12月12日晚,刘某伙同行为人郝某某在位于荣县旭阳镇水巷子郝某某租住的房间内,采用火烤烫吸的方式吸食冰毒。最终,男子刘某被处以行政拘留十日、责令社区戒毒三年的处罚。
据介绍,今年3月22日,刘某在双古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签署了《社区戒毒康复协议书》,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工作人员当场告知刘某每月需到派出所尿检且外出必须请假。但是,今年4月至6月,刘某连续3个月未到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报到和尿检,也未请假,在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预留的电话号码及家人的电话号码均为空号,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工作人员多方查找均无法联系到刘某。
双古镇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某的情况已违反《四川省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程序规范》第十二条之规定,社区戒毒康复中心站已将刘某的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随后,社会综治办、双古派出所迅速对刘某的相关信息进行研判。最终,民警于近日在荣县梧桐街道荣州大道三段一住房内,将男子刘某抓获。目前,刘某已被送往自贡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切实提高吸毒人员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扎实推进禁毒工作,全力以赴查找脱失吸毒人员。”荣县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保持禁毒高压态势,加大对吸贩毒人员的清查和管控力度,对拒不接受管控的吸毒人员“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