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何勤华

  11月15日,记者从凉山州纪委监委获悉,日前,经宁南县委批准,县纪委监委对宁南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廖宪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廖宪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及专车服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多次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廖宪明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宁南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廖宪明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