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张庭铭
11月30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近日,泸州市叙永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叙永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与17名女子谈恋爱,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诈骗45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判处朱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来源: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http://n.sinaimg.cn/sc/crawl/766/w374h392/20211130/20fa-d3e382a0b6fd3aad7640a68079fd929b.jpg)
2017年5月以来,被告人朱某在与其妻子杨某婚姻存续期间,通过陌陌等社交软件,珍爱网、世纪佳缘网等婚恋网站或通过朋友介绍等方式寻找单身、离异女性,谎称自己已离婚,从事大数据工作且收入丰厚,以“谈恋爱”名义博取被害女性信任后,邀约被害人进行所谓的网络投资,利用被害人手机通过网络贷款平台贷款、信用卡套现后转款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