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部分综合中国政府网消息

  2022年元旦到来,一大波重磅法规也将实施。其中,四川就有多部重磅法规也将在1月1日施行。一起来看看!

  共护嘉陵江生态环境

  川渝协同立法成果1月1日施行

  同步通过、同步公布的《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嘉陵江流域水生态环境协同保护的决定》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这是川渝协同立法的又一成果,将有助于协同推进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共分为规划管理、资源保护、污染防治、区域协作、法律责任等9个章节,共计107条细则,详细全面地“勾勒”出治理保护蓝图。《条例》对嘉陵江全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前瞻性的顶层设计和整体思考,将近年全省乃至全国一些好的经验做法转化为法律规定,确保嘉陵江流域水质持续改善。

  用法律护航乡村振兴

  《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1月1日起施行

  《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将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设置了规划布局、产业发展、人才支撑等9个章节,用法律护航乡村振兴。《条例》针对四川撤村建居增多、涉农区域广的特点,明确定义了四川乡村的范围:包括乡镇、村、涉农社区、农(林、牧、渔)场等。同时提出,要以片区(经济区)为单元编制乡村规划,推动镇乡级规划全覆盖,村级规划按需应编尽编。《条例》还明确,要建立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动态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欠发达地区帮扶长效机制。同时,对于涉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涉农使用实施等给出了具体方案。

  增设反不正当竞争环境建设

  《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1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四川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将于1月1日正式施行。《条例》共六章三十二条,分总则、反不正当竞争环境建设、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以及附则。

  《条例》从执法标准统一、执法信息共享、执法结果互认等方面深化川渝市场监管合作。加强各地区与各部门间应加强沟通协作,完善信息交换、案件线索移送等工作制度,加强联合办案、关联案件协查、委托调查取证,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保护企业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条例》增设反不正当竞争环境建设,围绕多角度、多主体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共同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进一步强调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行业组织在反不正当竞争中的作用;强化信用约束,对失信市场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强化能力建设,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等多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加强监管中的事前指引,引导经营者认识不正当竞争的危害性;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反不正当竞争;加强人大监督作用。《条例》还结合地方实际与执法实践,在上位法基础上对类型化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对商业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等具体不正当争行的表现形式和特点以及处罚作了进一步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