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遮阳、避雨,很多电动车、摩托车车主都给自己的爱车非法加装了遮阳伞(雨篷),殊不知这样的防嗮、避雨“利器”存在极大的交通安全隐患,稍有不慎,它便成了要人性命的“夺命伞”。近日,在资阳市在雁江区客运中心出站口外,一辆非法安装雨篷的电动两轮车撞倒了路边行走的七旬老人,造成电动两轮车受损、七旬老人受伤严重(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

  据了解,当天早上5时20分许,天还未亮,下着蒙蒙细雨,张某(成都市简阳市人,持有“C1”型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法安装了雨篷的无号牌电动两轮车,由城区汽车总站出站口方向往爱情海小区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事发点时,由于视线模糊,撞到了与其同向、行走在机动车道内的七旬老人。

  事故发生后,张某随即将老人送往医院抢救。不幸的是,由于老人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近年来,尽管公安交管部门一直在加大遮阳伞、雨篷的拆除力度,但大部分车主仍然心存侥幸,以“接送小孩”、“防风防雨”等说辞为借口,却忽视了非法安装遮阳伞、雨篷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和危害:

  一是遮挡视线、影响观察。遮挡驾驶人视线,增加视野盲区,雨、雪天气前档更是模糊不清,严重影响对车辆、行人和路况的观察,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二是重心不稳、难以控制。车辆非法改装后,重心改变,迎风阻力增加,行驶时,遮阳伞和雨篷迎风飘动,车辆随之摆动,难以控制、失去方向;遇侧风极易发生车辆侧翻事故。

  三是违法改装、伤及他人。车体面积扩大,影响车辆的机动灵活性,增加碰擦事故的发生率;突出、尖锐、锋利的伞骨架和雨篷顶边角与其他行人面部同高,经常发生刺伤他人面部和眼睛的事故。

  四是形如利剑、加重伤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加装在车身外部的遮阳伞和雨篷首先受力变形,支撑杆、伞骨架、边框会在事故发生瞬间刺穿驾驶人的面部、颈部甚至腹脏、心脏,加重事故伤害后果。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对遮阳伞(雨篷)的拆除工作,自觉遵法守规、文明出行!

  (凌敏 李凤洁 四川法治报记者 吴显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