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陈松

  2月24日上午,四川高速公安四分局民警在S66隆汉高速公路乐山大佛收费站开展勤务时,要求一名驾驶员出示机动车驾驶证件,驾驶员称驾驶证与身份证放在家中,而且身份证号也记不住……

  随后,驾驶员蔡某某又告诉民警,驾驶证丢失了。为慎重起见,民警再次核实了蔡某某的出生年月,家庭住址、取得驾驶证的时间等信息,确认蔡某某驾驶证的确处于吊销状态。

  然而,驾驶员蔡某某又换了一套说辞,坚称驾驶证没有吊销:“以前酒驾被交警查处过要扣留驾驶证6个月,但不是吊销,法院的判决文书还在家里放着。”据蔡某某描述,去年他在重庆因酒驾被查处,法院判了缓刑,要扣留驾驶证6个月,后来公安机关打电话叫他去拿驾驶证,他忘记了所以一直没有去处理。

  经查实:蔡某某2018年2月份曾在重庆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按照规定,蔡某某要到2023年2月份后才能再次考取机动车驾驶证。但蔡某某却说自己的驾驶证只是被暂扣六个月,并没有吊销,并且这期间他一直驾车也没有被查到。这次他是从重庆家里出发打算去乐山五通桥区工作的地方,却不料在乐山大佛下站就被查获。

  民警向其解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蔡某某这才明白他的驾驶证已被吊销而并非他所认为的暂扣,等待蔡某某的将是处以1000元罚款并处15天以下拘留的严厉处罚。

  高速公安提醒: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且驾驶人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知识淡薄,在日常驾驶时常有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影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通行,会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希望广大人民群众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平安出行,从我做起。

  图片由高速公安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