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有关注,司法有回应。今年1月12日,四川高院发布消息称,将于1月13日二审开庭审理温江五阿婆青花椒鱼火锅店与上海万翠堂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1月13日和17日,四川高院先后就两起“青花椒”商标侵权案进行二审公开审理,撤销一审判决,驳回万翠堂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四川高院的判决书这样写到:万翠堂公司虽然注册取得涉案商标,但涉案商标的弱显著性特点决定了其保护范围不宜过宽,否则会妨碍其他市场主体的正当使用,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今年1月,四川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了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四川的餐饮店家们讨回了重新使用“青花椒”的权利。诉讼告一段落,但由“青花椒”案所引发的讨论却仍在持续。回顾整个事件,从商标维权侵权界限,到中小企业权益保护,再到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四川“青花椒案”在多个方面都极具典型性。

  在今年两会期间,“青花椒案”以及背后的商标保护再次引起网友和代表委员的热议。在住川全国政协委员、民建四川省委副主委、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主任谢商华看来,虽然“青花椒案”经过一审、二审,终于驳回了原告诉讼请求,并判决四川餐饮企业使用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不应承担侵权责任,但它背后折射出一个问题,我们在农产品商标注册获权上的着力还不够,就像青花椒一样,我们把注意力放在了发展产业上,但却忽视了商标注册以及品牌建设这一关键的内容。

  事实上,青花椒不是个案,以四川为例,目前,我省仍有一些特色商品和特色服务还没有注册商标,也不是知名品牌,这背后,折射出我省部分行业在国内外的获权(获得商标权)意识还不够,在品牌建设上的力度也还不够。

  “四川众多知名地方农产品中,在国外正式注册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只有盐源苹果、雅安藏茶、汉源花椒、郎酒和竹叶青,这在以后的市场竞争中,就会让我们比较被动。”谢商华认为。

  “中国西部农产品种类繁多,但有产品无品牌、好产品卖不上好价钱的问题确实比较突出,从而导致农产品附加值低,助农增收效果不明显。”全国人大代表、农工党中央文体专委会副主任何学彬同样认为,加强西部地区农产品的品牌建设已到了十分关键的时候。

  谢商华建议,西部地区在建设和打造农产品品牌时,除了争取政策支持,也应该更注重技术和技巧。

  “首先,可以把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来做。”谢商华分析,在行政管理上,我国品牌被划归为生产门类,例如分散在农业、商务、经信、食药等部门管理,而品牌经营恰恰是需要市场端协同。

  “提升农产品的知名度,也还要多条腿走路。”何学彬也认为,当前我们不仅要重视农产品的“品牌打造”,更要重视“产业建设”,不仅要铸就品牌溢价能力,也要发挥品牌引领功能,通过品牌建设,引导产业朝着“先进”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