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续航里程太短,商家竟然说是因为我太胖了!”朱先生不满地说。

  两年前,朱先生在成都市武侯区某锂电车行购买了一辆电瓶车,但在使用时发现,其续航里程与商家所承诺的打了对折,“说是80公里,结果只有40多公里。”他几次找到商家解决续航问题,在更换了电池等一些零部件后,问题无法解决,商家竟然对他说,“续航不够,是因为你太胖了。”

  最终,朱先生把销售电瓶车的商家告上法庭,认为其构成欺诈,要求退一赔三。

  红星新闻记者从彭州市人民法院获悉,近日,该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商家归还消费者购车款共计2580元。

  因为代驾,要骑电瓶车

  新买的车经常半路就没电了

  家住成都三圣乡的朱先生今年30岁,跑代驾已有四五年。由于工作需要,他经常使用电瓶车,而因为使用频繁和损耗,他差不多隔两年就得换一台。

  2020年5月7日,自己的电瓶车出了问题,朱先生便在成都武侯区某锂电车行看中了一辆单价为2580元的某品牌电瓶车,准备购买。

  据朱先生介绍,当时车行老板文某告诉他,“电池是18V20A的,充满电绝对可以跑80公里以上。”于是,朱先生以自己的旧车折抵了300元后,又支付2280元购买了这辆车。

  但具体使用时,该车的续航里程并不尽如人意。朱先生说,新车用了几天,他发现“跑到半路就没电了。经常是骑着出去,打车回来。有时离家还有几十公里,还要把它弄回去”。

  这样一来,电瓶车续航不够的问题对他跑代驾的工作产生了影响,而且造成了一定的损失,因此朱先生骑了几天就放家里了。

  之后,朱先生找到商家要求进行检测,而检测结果让他十分不满,“只有48公里(续航里程),按车行老板所说的,少了近一半。”

  之后,车行老板文某陆续为朱先生的电瓶车更换了电池、电动车控制器、电机等,但续航问题一直得不到有效解决。

  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法院:车辆质量存明显缺陷,商家应归还货款

  由于电瓶车实际续航时间与商家的承诺出入太大,朱先生找到车行要求退车。但商家却说“车子没有质量问题,续航能力不够,是因为你太胖了。”

  “我身高1米75,体重160斤,有好胖嘛?”朱先生认为,说他“太胖”,完全没道理。于是,他向相关部门举报,竟然发现车行老板文某并无相关经营资格,属于违法经营。

  朱先生说,“这是消费欺诈”。2020年7月,朱先生把该商家告上法庭,要求退一赔三。

  彭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查明,一方面商家文某无相关经营资质,所出售的电瓶车未取得国家3C认证,不符合最新国标规定;另一方面电瓶车合格证上载明的生产厂家、盖章的生产厂家与使用说明书上的生产厂家及电池配送厂家,竟系四家不同的企业。车辆产出源头复杂,质量存在明显缺陷。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认定该车辆不符合《电瓶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的技术要求,具有产品缺陷,无法正常上路行驶,属于禁止销售的范围,造成消费者购买产品的货款损失,对于消费者要求退还货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

  至于商家是否构成欺诈的问题,法院认为,文某在销售案涉电瓶车时承诺的续航里程数符合大多数普通电瓶车的正常里程数,并未以夸大续航能力为卖点诱导朱某购买该款电瓶车。虽然现实中消费者使用情况未能达到承诺的里程数,属于产品质量问题,文某承诺续航里程数的行为并非虚假的意思表示,主观上也没有隐瞒的故意,并不构成欺诈行为。因此消费者要求文某三倍赔偿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不予采纳。

  最终,该法院判决商家归还消费者购车款共计2580元。

  法官提醒:

  购买商品务必核验商家资质

  并检查商品合格证

  该案法官刘佩云表示,这些年来,电瓶车凭借其超高性价比、便捷环保等优势,成为许多消费者短途交通的首选。电瓶车的续航里程受承载重量、电池寿命等多种因素影响,本案中,朱某购买的电瓶车的续航里程只有商家承诺的一半,明显不符合常理。

  法官也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类似商品时务必核验商家资质,并认真检查商品的相关合格证书,勿要因 “低价套路”落入三无商家的消费陷阱,并将自身人身安全置于危险境地。在察觉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时,也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退换、举报、诉讼等,坚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