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陈力 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近日,武胜县一民警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一眼,从而阻止了一起冒充“公检法”诈骗,为群众保住了15万元……

  4月11日,武胜县公安局飞龙派出所教导员尹中军外出办案返回派出所途中,看到路边一名群众正在打电话,并隐约听见“警察”“拘捕”“转账”等通话声音。出于警察职业的敏锐性,尹中军觉得事情不简单,便要上前询问。但是,该群众发现有人向他走来,立即将电话挂断,想要转身离开。“不对劲,肯定有问题!”尹中军的脑海中冒出这个想法时,他已经三步并做两步走,拦下了那名正要离开的群众,表明了自己警察身份,并将她带回了飞龙派出所。

  经了解,该群众叫陈大姐。当天上午,她接到了对方自称是“上海市公安局”的电话,称她涉嫌一起非法洗钱案,是“上海警方”的第二波收网行动对象,如果不配合“警方”调查,就直接抓去坐牢。对方还给她发来“拘捕令”,要求她在被调查期间必须保密,否则判刑五年,罚款50万元。

  老实本分的陈大姐哪里受得了如此惊吓,马上就按照对方的要求将自己的银行账号悉数“交代”,并且开通了手机远程控制配合“调查”。同时,对方要求陈大姐到无人的地方接听电话,其间不许挂断、不许和任何人说话,并要求陈大姐将名下所有账户里的钱全部集中到一张卡中,再转到“警方安全账户”接受核查,待核查结束后再由警方“返还”。

  陈大姐怕“坐牢”,全都按照对方的要求做了。然而,这正是一起典型的冒充“公检法”诈骗。所幸,就在陈大姐向骗子转账的前一刻,遇到了真警察尹中军。随后,尹中军将陈大姐带到银行修改账户密码,关闭非柜台业务,及时阻止了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的发生,陈大姐卡上的15万元一分不少地保住了。

  ● 警方提示

  公检法机关不会通过电话办案,更不会要求你转账;警官证是警察身份的证明,一般只在现场执法中当面向当事人出示,绝不可能通过微信、QQ等方式向当事人发送“警官证”;平时要保护好个人信息,银行卡密码、验证码是资金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千万不要告知别人;96110是反诈劝阻专线,一定要接,发现被骗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