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刘佳

  针对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影响创新发展的突出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等违法行为,强化奥林匹克标志保护,依法查处商标专利申请注册及代理违法行为。近日,市场监管总局选取了部分典型案件予以公布,其中包括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查处四川德龙商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德龙公司)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案。

  具体什么情况?一起来看看。

  去年,四川省市场监管局接到转交线索,反映四川德龙公司在代理申请“关门红梅”地理标志商标中涉嫌史料造假,随即开展调查。

  经查,四川德龙公司在代理申请“关门红梅”地理标志商标过程中,因申请注册“关门红梅”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需有“关门红梅”客观存在及其声誉的证据,四川德龙公司主管人员何某为了“关门红梅”地理标志商标申请审查能够通过,篡改南江县志有关内容,提交虚假的“关门红梅”客观存在及其声誉证据材料。商标注册审查机关在材料审查中发现四川德龙公司提交材料与国家图书文献收藏机构收藏的南江县志所记载内容不一致,于2021年8月6日驳回商标申请。四川德龙公司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证据,以不正当手段扰乱商标代理市场秩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2022年1月27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四川德龙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4万元,对主管人员及直接责任人何某罚款2万元。

  专家分析认为,本案是一起代理申请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案件,当事人提交虚假材料意图骗取商标注册,扰乱了商标代理市场秩序,应当依法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