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该市印发了《乐山市中心城区支持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符合相关条件的购房者将享受购房补贴,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该《措施》提出,加强合理住房需求支持,实施相应的购房补贴。凡是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8000元/套。凡是购买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12000元/套。符合国家二孩及以上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购房补贴5000元/套,并且此项政策可与前两项叠加享受。
此外,实行住房公积金“认贷不认房”认定标准;适当提高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的计算“倍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稳妥开展异地灵活就业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使用住房公积金业务。
同时,该市将加大非住宅类库存去化支持,持续推动地下车位库存去化工作。对购买车位(二次购买及以上车位交易除外)的购房人,给予2000元/个现金补贴。
上述《措施》还提出,“因城施策”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合理确定辖区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最低贷款利率要求。金融机构不得随意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开发贷款进行抽贷、断贷、压贷。
值得一提的是,该市将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试点工作。为解决“交房长期办不了证”“住权与产权不同步”等问题,对商品房销售资金监管、购房合同网签备案、税收缴纳、不动产预告登记等多部门流程进行优化融合,切实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办证多、办事难”等问题。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