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廉价白酒灌装生产假冒名酒 手把手指导后期包装以假乱真

  前酒厂车间主任的野心

警方顺线出击,查获大量制假材料警方顺线出击,查获大量制假材料
嫌疑人指认制假工具嫌疑人指认制假工具

  绵阳市公安局通过群众举报线索入手,组织警力经过数月顺线追踪,近日成功铲除了一个产业链条完整的跨省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查获分布在四川、浙江两地的生产假酒及包装材料黑窝点10个、捣毁生产线12条,缴获假冒品牌白酒100余件,以及五粮液、丰谷酒王、“钓鱼台”、剑南春、沱牌等品牌白酒包材500余万个(枚),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4月29日,犯罪嫌疑人赵某贵已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群众举报 有人在交易假冒品牌白酒

  今年1月,绵阳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准备在绵阳交易一批假冒品牌白酒。绵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立即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线索进行核查。1月12日晚,执法人员在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街道边,截获两辆小型汽车,挡获李某某、黄某、刘某波,当场从车内查获四川省知名品牌白酒“丰谷酒王”16件。后经专业部门鉴定,被查获的16件品牌白酒全部为假冒产品。

  经调查,李某某在绵阳从事烟酒经营,经常与一名叫张某英的上家批发商进行合作,被查获的“丰谷酒王”就是在她那里以每件(6瓶)1200元的价格购得的,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而黄某、刘某波则是负责帮张某英送货的。李某某购得这些“问题酒”后,再以每件15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

  1月13日凌晨4时,民警顺线出击,在绵阳市涪城区抓获张某英,以及正在与她密谋的钱某某、米某某。警方依法对位于高水某小区的钱某某住宅进行搜查,室内杂乱堆放着灌装设备和“丰谷酒王”系列白酒成品及半成品,以及大量的外包装、防伪标识、瓶盖、固定环、铆钉等。

  铁证面前,犯罪嫌疑人的心理防线迅速崩溃。钱某某交代,米某某是自己的前妻,一年前,他的一名游仙区老乡赵某贵找到他们,称其掌握灌装制作品牌白酒的技术,邀约钱、米二人制造假冒“丰谷酒王”进行出售,共同发财。三人一拍即合,决定将钱某某这套三室两厅的住宅房屋作为生产假酒的窝点,并由钱某某联系外地厂家生产假冒品牌白酒标识标牌。

  利欲熏心 前酒厂车间主任密谋生产假酒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民警发现此案产销链条非常完整,涉案人员分工明确,制假窝点涉及四川、浙江两省的多个地方,是一起典型的假冒注册商标团伙犯罪。

  为了“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开展打击行动,绵阳市公安局随即将案情上报省公安厅、公安部,并成立了由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游仙区公安分局民警为主力军,多个警种警力参与的“1.13”专案组,在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对该案进行全面侦查。

  专案组在侦查过程中发现,钱某某所说的男子赵某贵今年46岁,游仙区魏城镇人,以前是四川省一家大型白酒企业的车间主任。此人长年在酒厂的多个岗位工作,对品牌白酒的灌装、贴标、防伪、包装等一系列流程非常熟悉。然而,东窗事发后,赵某贵的手机关机,人不知去向。民警一边全力调查赵某贵的行踪,一边联系他的家人、朋友开展政策宣传,敦促其投案自首。1月18日,东躲西藏数天后的赵某贵,迫于巨大压力,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

  据赵某贵交代,他在2020年1月从酒厂离职后,一直找不到合适的工作。2021年3月,掌握技术的他心有不甘,为了快速发家致富,便动起了歪脑筋。他找到平日里经常在一起打牌喝酒的老乡钱某某以及钱某某的前妻米某某商量,以价格低廉的白酒灌装成“丰谷酒王”系列高端白酒进行销售。

  几人商定后,花钱回收使用过的“丰谷酒王”空酒瓶,再通过他们的熟人余某才负责联系厂家,先行提供这款品牌酒的包装材料300套。

  余某才收到13.6万元的购货款后,又通过朋友联系到远在浙江省的一些厂商谈好价格,开始为赵某贵的制假窝点订制“丰谷酒王”标识标牌、防伪标志和包装材料。浙江多个厂家将生产好包材成品以物流方式发货至绵阳,藏匿在余某才在游仙区租用的仓库内,以供钱某某等人随时使用。

  全链条打击 警方捣毁川浙地下制假窝点

  万事俱备,2021年5月,赵某贵采购了大量价格为10余元至数十元一瓶的丰谷头曲、丰谷老窖等白酒,运送到钱某某位于绵阳市涪城区高水某小区住宅中,开始具体指导钱某某等人使用廉价白酒灌装生产假冒“丰谷酒王”,后期包装也是手把手教授,以达到以假乱真的效果。赵某贵认为,自己掌握关键技术,便与钱、米二人口头约定:假酒以每件900元最低价格进行销售,除去造假成本,400元利润进行五五分成,赵某贵独占五成。

  2021年5月以来,几人生产的假酒主要销售给绵阳、成都、广元以及江西等地的烟酒批发商,下家再以每件1500元左右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有时钱某某、米某某也会直接将假酒高于900元的价格,卖给需求量大的终端客户,其中既有举办婚礼的市民,也有开公司的老板。

  今年2月,专案组民警抓获了帮助牵线浙江等地厂商以及制作假冒名牌白酒标识包材的余某才、熊某、苟某某,捣毁了余某才位于游仙区的租用仓库,查获还未使用的假冒包材和部分制假设备。随后,专案组出动警力,辗转成都市、大邑县以及浙江省温州市、龙港市、苍南县等地,行程数千公里开展调查,最终在当地公安机关大力支持下,将川、浙两省非法生产品牌白酒包材的20余处窝点和制假生产线成功打掉,抓获包某某、李某某、杜某某等10名犯罪嫌疑人,查获生产假冒丰谷酒王、五粮液、“钓鱼台”、剑南春、沱牌等国内品牌白酒使用的纸箱、商标、防伪标识和制假配件 500 万个(枚),扣押压膜机、渡槽机、电脑、制假模具等大量制假工具。

  至此,经过数月的缜密侦查,专案组成功破获“1.13”假冒注册商标案,捣毁分布在四川、浙江两地的生产假酒、品牌白酒包材的黑窝点10个,捣毁生产线12条,涉案金额高达3000余万元。犯罪团伙的灌装、储存、运输、销售、生产假冒包材等链条被全部铲除。

  (谷方喜 余明刚 岳波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