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32公斤电缆线转手卖1500元

  一查竟然是个“惯犯”

  2022年2月27日凌晨,李某进入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巴关河车站货场(攀枝花市西区巴关河镇)围墙后,将车站用于监控和轨道衡供电的电缆线截断,并将电缆线中的铜芯线剥离后带走。

  同日上午7时许,李某将32公斤铜芯线以1500元的价格出售给舒某(另案处理)经营的废品回收站。

  当日,车站工作人员向西昌铁路公安处报案,第二天被告人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鉴定,被盗电缆线价值2万余元,32公斤铜芯线价值2千余元。

  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一直辩称其未实施指控的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在庭审过程中,李某也辩称案发时,其在案发地点附近玩耍,因看见有人在实施盗窃,便将他人盗窃后的部分铜芯线拿走出售。

  然而在法庭质证阶段,公诉人将证明李某实施过盗窃行为的证据一一展示,特别是公安机关依法调取的被盗电缆线断口处的塑料袋、案发地出现的某苏打水水瓶和包裹铜芯线的衣服上均检出李某的DNA,同时,收购铅芯线的证人辨认出铜芯线系被告人李某向其出售。各个证据之间形成了相互印证的完整的、缜密的证明体系,达到了确实、充分的定罪程度,足以证明案涉电缆线系被告人李某盗窃和出售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