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网上流传一段视频称,四川江油一辆救护车被撞侧翻致4人受伤,其中1人是孕妇,引发广泛关注,不少网友担心受伤孕妇安危。当晚,江油警方发布通报称,该市三合镇迎宾路口发生一起涉及救护车的交通事故,造成4人轻微伤。通报还显示,网传受伤孕妇实为一名因产后腹部疼痛转院的产妇。

  26日上午,江油公安交警表示,此次事故责任尚未划分,正在调查认定中。

  记者了解到,事发同一路段今年2月也曾发生一辆小车与正在执行抢救任务的救护车相撞,双方车辆受损。

↑救护车被撞翻 视频截图↑救护车被撞翻 视频截图

  事故发生:

  网传救护车被撞有孕妇受伤

  警方通报:受伤病人实为转院产妇 

  网传视频显示,7月25日,四川绵阳江油市一辆私家车与一辆救护车相撞,救护车被撞至侧翻,有伤者躺在地上,头部流血。现场目击者称,“事故造成4人受伤,其中1人是孕妇”。该视频引发网络关注,有网友表示关注孕妇生命安危,也有网友质疑救护车会拉警报器,为何私家车没有避让。

  当晚10时11分,江油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发布警情通报称,2022年7月25日,江油市三合镇迎宾路口发生一起涉及救护车的交通事故。

  经调查,25日8时50分许,罗某驾驶车牌号为川B338XX的小型车辆从江油市诗城路往火车客运站方向行驶,行至三合镇迎宾路与江彰大道交汇处,与王某驾驶、开启了急救警报器并鸣笛示警的川BG22XX救护车(搭载2名医护人员,1名病人系产后六天腹部疼痛、从乡镇医院转院产妇)发生碰撞,事故造成4人轻微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目前,该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红星新闻记者通过救治医院了解到,受伤产妇只是小伤,情况比较稳定。

  ↑警方通报  ↑警方通报

  交警提示:

  救护车、消防车等执行紧急任务时

  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江油公安的警情通报显示,当事救护车是开启了急救警报器并鸣笛示警的。那么,为什么小车没有避让?此次事故责任应该如何认定?江油公安交警表示,目前,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责任尚未划分。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此次事发同一路段今年2月曾发生一起类似交通事故。绵阳交警视频号显示,2月11日17时24分,朱某驾驶车牌号为川B6B3XX的小型车辆,沿迎宾路行驶至江油市江彰大道南段与迎宾路交汇处,与李某驾驶车牌号为川B399XX的小型客车(救护车,正在执行抢救任务并已开启警报、鸣笛)发生碰撞,造成朱某受伤,双方车辆受损。

  根据报道,小车驾驶员朱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礼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之规定,认定当事人朱某负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