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今年初,德阳公安接某公司举报,在德阳市旌阳区居然之家附近多次发现可疑面包车在路边疑似兜售伪劣汽油。德阳市公安局分析研判认为涉嫌非法经营燃油。

  对此,市公安局展开线索核查、情报研判、外围取证等工作。经过1个月的缜密侦查,专案民警全面掌握了以刘某某、杨某为首的非法经营汽油团伙,在天府旌城管委会辖区的一处已征未供土地埋设地下储油罐,用改装加油车在德阳城区人员密集区销售汽油的犯罪事实。

  5月,在经信、市场监管、石油协会等部门配合下,市公安局多警种安全顺利收网,打掉犯罪团伙1个,捣毁储存、销售燃油窝点4个,挡获大型油罐车一辆、非法改装加油面包车6辆,查获尚未销售的95号汽油20余吨,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涉案金额百余万元。

  案例五:2022年4月,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公安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南充市内有多处利用改装油罐车非法从事0号车用柴油销售的窝点。

  经查,2019年6月以来,李某、阳某元、何某等人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销售许可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从陕西、山东、广州等地低价购入劣质柴油,并以0号柴油的名义对外销售,经鉴定所售柴油闪点低于60℃,属于危险化学品。

  侦查人员发现该团伙以低于同期批发价约1000元/吨(中石油、中石化)的价格,从陶某华、冯某东等人处购入柴油,并约定不开具发票。经侦查发现陶某华、冯某东等人在不开具发票的情况下,以低于市场同期价格,向四川、福建、山东等16个省市销售不合格柴油达2.4亿余元,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抓获并依法起诉。

  打击防范油气“三电”犯罪三点提示

  一是增强油气“三电”设施保护意识。发现油气“三电”设施重大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和当地派出所报告,同时要勇于向盗窃破坏油气“三电”和成品油流通领域违法犯罪作斗争,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共同打好油气“三电”安全保护工作的“人民战争”。

  二是遵守用电、用网、用油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坚持到合法、正规的加油站(点)加注燃油,共同抵制“三黑一票”(黑存油点、黑加油点、黑加油车、套取增值税发票)现象。购买散装汽油时严格按照公安机关规定,配合工作人员如实填报“四川省散装汽油购销管理系统”,做到实名登记、实名购买、实名上报。

  三是做好用电、用网、用气、用油方面的安全防护。不到电力设施和电网附近钓鱼、放风筝,雷雨天气时不到树下避雨,家里电线老化后要及时更换,煤气泄漏后禁止使用明火,及时开窗通气关闭阀门等。

  (图片由四川省公安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