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薛维睿

  10月12日,天全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社会面疫情防控的通告。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有效控制疫情扩散风险,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天全县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10月12日0时起,暂定对天全县全域实施3天静态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天全县区域内居民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不出门、不进入公共场所(公共区域)。各村(社区)要合理安排居民外出采购时间,引导居民错峰就近有序适度采购生活物资,静态管理期间每户每2天安排一人外出采购一次,外出采购时间不超过1小时。

  二、辖区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按县应急指挥部通告时间参加核酸检测,出户核酸检测前要正确佩戴口罩,排队时保持1米间距,核酸检测后第一时间返回,不聚集、不流动。

  三、全县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客运班车全部停止营运。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托育机构停止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一律停课,寄宿制学校严格封闭管理。养老机构、公安监所和儿童福利机构等重点场所严格封闭管理。

  四、水电气等城市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单位,以及除商务、市场监管、卫生部门确定的保障居民基本需要、具备条件的超市、农贸市场、药店、医疗机构外,所有经营性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发改、商务、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物资保障和监管力度,确保基本生活物资充足、市场秩序稳定,准予营业的场所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适时延长营业时间,营业期间严格落实通风消杀、扫“双码”、测温、佩戴口罩、预约、错峰、限流措施,空间狭小门店要做到人不进店。

  五、全面畅通涉及医疗、民生、能源、农资等重点物资运输渠道,对必须进入天全县的车辆,一律按要求查验、登记,按照“两点一线”原则“点对点”直达交货地,沿途不得与他人接触。

  六、各级机关、事业单位除承担防疫任务的工作人员外,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转为村(社区)志愿者,参与社区防疫工作和村(社区)服务。

  七、关心关爱独居老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慢性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积极做好有特殊医疗需求人群的服务保障。如遇紧急就诊、分娩等特殊情况,可向所在村(社区)、乡(镇)报备,在乡(镇)申领临时通行证后方可外出就医。

  八、请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后,佩戴好口罩,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就诊。

  九、对静态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24小时巡查检查,实行街道、小区、楼栋、单元和各类店铺全覆盖,严厉打击静态管理期间私自流动、私自用车、私自出行等行为,对违反静态管理要求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和要求不严格导致人员管理疏漏,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严肃追责问责。辖区居民要严格落实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凡不严格执行法律规定和天全县疫情防控要求,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本次加强社会面防控会给市民群众生活、工作带来一些不便,但可以有效减少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新冠病毒变异株带来的交叉感染风险。希望广大市民群众继续主动支持与配合,共同与时间赛跑,众志成城尽快战胜疫情,早日恢复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后续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需要作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