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关于切实做好棋牌室(麻将馆)等室内密闭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2年第35号)
为进一步做好棋牌室(麻将馆)等室内密闭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防范人员聚集造成的疫情传播风险,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防控主体责任。棋牌室(麻将馆)等室内密闭场所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资人、经营者)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属地应急指挥部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疫情防控的措施和要求,从业人员每3日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做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应急指挥部统一要求有序开放。
二、做好常态化防控措施。棋牌室(麻将馆)在入口设置查验点,对入场人员严格执行登记身份证号码、检测体温、扫码亮码、检查行程卡及风险城市旅居史、查验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措施,督促其规范佩戴口罩。经营场所应定时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动,做好场所消杀和垃圾分类处置。
三、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是不按规定执行常态化防控措施的,由属地公安机关依法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引起新冠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的,将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新冠肺炎疫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船山区、市直园区根据属地疫情形势和实际情况,在达到疫情防控要求后制定棋牌室(麻将馆)等室内密闭场所有序开放具体方案并对外发布。
遂宁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