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职能在变化:彰显司法文明 执法赋予新要求

  2018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写入《刑事诉讼法》并正式实施,近两年来检察环节适用率稳定在85%以上,目的是有效消化和消除社会矛盾。“家庭琐事、轻微纠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真诚悔罪的,且被害人心理能够接受的,可以适用于认罪认罚。”叶锐认为,该制度的适用有助于社会矛盾的修复,但同时也对执法人员的素质要求更高。什么类型的案件适用?如何平衡双方的关系?从哪些方面解决矛盾?这都不局限于检察“办案”本身。

  随着媒体与社会信息化程度越来越高,司法机关受到的监督也越来越多,这给执法者带来了更大的考验。“四大检察”职能的丰富和完善,让检察工作不局限于刑事案件:他们有着更广泛的职能,除了我们熟悉的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也在逐渐发力。

  检察职能的丰富,更加考验检察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以前是把案子办结就行,现在对自身各方面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学习消化更多理论知识。”叶锐坦言,这的确带来更大的压力,但也激发了自己对检察工作更加严谨和专业的态度,促使自己在“办案”之外的更多领域,思考如何为群众办实事。

  检察科技在进步:系统迭代更新 助力案件“精、准、快”

  叶锐记得,自己办的第一宗案子是一桩恶性刑事案件,当年的办案手段和现在区别很大。“纸质卷宗打天下”,一桩案子卷宗都往往是厚厚一沓。有些手写的讯问笔录翻阅起来很费时间,查询起来也比较麻烦。电子卷宗的运用,开始让卷宗整理越来越方便。

  除此之外,科技化程度的提高,也让案件办理更加精准、快捷。同步录音录像被广泛运用到刑事办案中。“科技化程度越高,办案也越来越规范。”监控的覆盖、办案系统电子化,让很多案件有了更精准的证据锁定。

  叶锐也见证了办案系统的进步,“我刚来的时候用的是成都检察自主研发的办案系统,然后我们有了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现在已升级到2.0,相当于是第三代了。”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其实是更高的考验。叶锐说,如果一个事件或案件,已经到法律特别是刑法层面,就是守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了,也是矛盾最尖锐的层面了。

  四川法治建设这十年,在司法机关的努力下,民生稳定,社会和谐。总结这十年,叶锐深有感触,“法治建设不只是司法机关的建设,也需要全民参与。我相信,在司法机关和广大群众的共同努力下,法治四川的将来一定会真正做到让每个人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