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邵明亮
10月30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获悉,省级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组当天向广安市武胜县、乐山市夹江县、自贡市大安区党委、政府分别反馈了督查意见,并召开进驻式督查市级沟通会。
督查组认为,近年来,广安市武胜县、乐山市夹江县、自贡市大安区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决策部署,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但与此同时,督查组也发现,上述三地在河湖长和河湖长制责任单位履职尽责、水资源管理、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船舶污染和沿岸生活垃圾治理、水土保持、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禁捕等方面仍存在一定问题,离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需要和建设人民满意幸福河湖目标还有较大差距。督查组要求,相关县(区)党委、政府要以问题为导向,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
下一步,省河长制办公室将对被督查县(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跟踪整改情况和责任追究,加强问题整改调度督办、抽查核实;强化对进驻式督查成效分析、研判、总结、提炼,进一步完善长效工作机制。省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督促指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据悉,四川省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属全国首创,是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的一项创新举措。省河长制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首次河湖长制进驻式督查的顺利完成,为我省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进驻式督查打下坚实基础,也必将为全面强化河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