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一名男子,得知卖银行卡可以“换钱”后,便利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先后办理了4套银行卡卖给他人,结果这几张银行卡的资金交易流水支付总金额达近千万元,而且还涉及到多起诈骗案件报案信息……11月22日,红星新闻获悉,男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移送起诉。

  邓某今年31岁,四川南充人,初中文化。2019年,周某某让邓某办理银行卡、手机卡、U盾,并提供手持身份证正反面拍照的照片,承诺以500元每套的价格购买。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邓某先后使用自己的身份信息办理了四套银行卡交给周某某使用,周某某又将卡出售给他人。经查,邓某名下的这几张银行卡资金交易流水支付总金额达近千万元,而且涉及到多起诈骗案件报案信息。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检察院认为,邓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银行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日前,本案已移送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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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星新闻记者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