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长江流域禁渔期。在此期间,长江支流金沙江、雅砻江全域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捞行为。

  11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攀枝花警方获悉,2022年以来,攀枝花市公安局全力打击非法捕捞活动,成功侦破2022年四川省首起部督“5.11”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移送审查起诉35人,查获各类野生鱼类5000余公斤,涉案金额47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长江流域禁捕秩序。

↑查获的野生鱼↑查获的野生鱼

  随着犯罪嫌疑人落网,一个“捕运销”黑灰产业链条被揭开。上游,嫌疑人采取“网打”“电烧”方式,非法捕捞野生鱼;中游,嫌疑人开着改装的鱼罐车运输鲜鱼,绕道躲避侦查,再分送至各餐馆;下游,打着卖养殖鱼的幌子私下非法售卖野生鱼,桂花鱼每斤60元,翘嘴每斤45到60元不等……

  案发:

  30多名村民采用网打、电烧等非法捕捞野生鱼

  6月30日下午,刚“卸货”的瞿某某驾车途经攀枝花市盐边县岔河大桥时被交警拦停,紧接着,十几名便衣一拥而上,将瞿某某控制。“今天的货不多,才卖了3000多块……”瞿某某交代。

  20岁出头的瞿某某和父亲都是盐边县渔门镇犀牛村的村民,长期以捕鱼为生。国家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以来,瞿某某一家仍旧在二滩库区河段大量捕捞野生鱼,并运输至攀枝花市东区进行售卖从中获利。

↑查获的野生鱼↑查获的野生鱼

  “干这个来钱快,还不容易被发现……”在瞿某某看来,非法捕捞野生鱼是“无本万利”的行当。持这种想法的人不止瞿某某一家,在盐边县渔门镇三源河村和犀牛村,30多名村民都尝到了非法捕捞的“甜头”。

  “凌晨十一二点,嫌疑人就划船到二滩库区沿江某个僻静的水域,在一个人迹罕至的回形弯下网,附近没有村民、没有公路、没有路灯、更没有监控,他们可以放心大胆地捕鱼。”经过侦查,民警了解到嫌疑人的作案规律。

  “他们通常在接到上家的‘下单’后,于夜间十一二点下网,凌晨三四点钟收网,一次性可以捕捞几百、上千斤不等的各类野生鱼,平均一周捕捞三到四次。”东区公安分局森警大队大队长和阳东介绍。

  红星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为了求快、求多,嫌疑人往往采取“网打”“电烧”等严重破环水域生态环境的非法捕捞方式。

  民警介绍,以“电烧”为例,嫌疑人将电瓶中的12伏电压通过电容机进行转换,输出几万伏甚至十几万伏的瞬间电压,把水域中的生物全部电晕,小鱼还有电死的危险,导致该水域的生物失去繁殖能力,是一种不可再生的非法捕捞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