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以几千元的价格收购野生小熊猫,7名被告分别被判刑一年六个月到五年六个月不等。

  12月8日,记者从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获悉,近日,成铁中院公开宣判韦某等被告人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这起案件中,韦某联系被告人吕某,承诺4000-6000元不等的价格收购野生小熊猫。

  随后,吕某邀约被告人毛某华、毛某清、毛某强等人猎捕、运输野生小熊猫9只。后韦某等人先后被公安机关挡获。经鉴定,查获的野生动物系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熊猫,其生物整体价值为40000元/只。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同时附带提起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韦某未经行政审批非法收购、运输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小熊猫,被告人吕某伙同毛某强等被告人非法猎捕、运输野生小熊猫,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最终,法院分别判处7名被告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判处罚金五万至一万不等。

  同时针对韦某判处职业禁止令,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与野生动物相关的一起利用性活动,并针对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处9名被告连带承担生态价值赔偿金36万元。

  据了解,小熊猫是亚洲特有物种,为喜马拉雅-横断山脉特产珍稀动物,别名众多,有小猫熊、红熊猫、九节狼、火狐等称呼。在2013年CNN评选的世界最可爱物种排行榜上排名第十三。由于栖息地被大量破坏、乱捕滥猎等种种原因,小熊猫生存处境十分艰难,数量从2001年的16000~20000只急剧下降到2015年的10000只。国际自然保护联盟(IUCN)将小熊猫的受威胁程度由“易危”调整为“濒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