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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正权,省政协委员、省医疗保障局局长

  省政协委员、省医疗保障局局长邓正权(资料图片)

  医疗服务价格不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还关系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以及优质医疗资源更加均衡的布局。近年来,国家对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作出系列部署,并选择在乐山市等城市开展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国家试点。结合工作和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我建议要抓住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的重要“窗口期”,充分用好国家对四川的医疗服务价格支持政策,全面推进和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助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一要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推行涵盖调价评估、总量调控、项目选择、价格确定、监测考核等各环节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指导市 (州) 每年开展调价评估,对符合调价条件的,及时组织开展价格调整,解决“何时调、调多少、怎么调”等问题。

  二要开展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评审。完善新增医疗服务项目评审规程,细化评审规则、坚持专家主导、实施分类评审,提升项目评审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新增项目评审,推进符合条件的新医疗技术及时进入临床使用。

  三要加强全省医疗服务价格工作集中统一管理。研究制定全省医疗服务项目规范,督导各地对照全省统一的项目目录清理私立项目,对不符合当地经济发展、医疗资源水平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时进行调整。强化省级部门对市 (州) 医疗服务价格工作的指导,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要进一步强化医保支付政策与价格政策协同。做好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与支付政策的协同,对新增及动态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及时制定或调整医保支付政策,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川观新闻记者 陈婷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