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钟帆 江芸涵

  新学期即将开启,四川教育多项新规也将施行。其中,新版《四川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印发,中小学“平板教学”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将接受督导评估,随迁子女来蓉就学政策放宽,成都市发布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等,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关于全省

  中小学严禁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

  中小学生注意啦!学校如果有以信息化教学为名要求必须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 APP,今后可以说“不”和举报

  1月,四川省教育厅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平板教学”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强制购买、违规分班,明确不得以家长或家委会名义直接支付企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义分班并取名。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严禁以信息化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或教育 APP,不得违规将其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不得以家长或家委会名义直接支付企业等方式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各市(州)教育主管部门要督促学校严格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是否购买平板电脑”分班,不得以教育信息化改革名义分班并取名。使用电子产品开展教学时长原则上不超过教学总时长的 30%,原则上采用纸质作业,严禁学校统一使用“平板电脑”或电子产品布置作业。

  新版《四川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来了

  如果学校发生了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如何进行应急处置? 近日,教育厅印发新修订的《四川省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回答了这一问题。

  《预案》明确,按照危害程度将食品安全事件分为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非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级别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

  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参考流程图

  《预案》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应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队伍、信息、经费、宣教培训等应急保障工作。同时做好预案管理,每2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演练形式可采取桌面推演和实际演练的方式进行,并对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完善应急预案。

  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将接受督导评估

  作为四川首个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制度,《四川省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按照《实施办法》的要求,各市(州)2023年全面启动试点工作,遴选2—3个县作为省级试点县,四川为全国7个试点省份之一,省级试点县49个,其中22个为国家试点县。

  关于督导的工作程序,《实施办法》细化了七个步骤,增加校(园)长自评环节,明确问题清单,带着清单进校,加强督导针对性,规定按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给出结论,各地结合实际明确等次标准和比例。督导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校(园)长,一般应调岗安排,两年内一般不得担任校(园)长,不得享受校(园)长岗位绩效待遇。

  >>>关于成都

  今年随迁子女来蓉就学政策将放宽

  2022年11月,成都市教育局对2020年印发的《关于做好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进行了修改,进一步降低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基本条件、缩减居住证积分分值要求、调整申请审核时间,实行一网通办,优化办理方式。

  其中,来蓉就业人员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要求由一年缩短为半年居住证积分分值由15分降低为10分;申请、审核时间由每年5月提前到每年4月

  针对可能出现的学位申请人数增加的状况,成都市将采取新建学校、新增学位、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调整教育资源布局等方式增加学位供给,满足随迁子女的就读需求。预计2023年,成都新建中小学80所,预计新增学位8万个

  成都发布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

  1月29日,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通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为:中心城区,10人以下为每人50元/课时,10人(含)—35人为每人42元/课时,35人(含)以上为每人35元/课时;中心城区外区域,10人以下为41元/课时,10人(含)—35人为35元/课时,35人(含)以上为30元/课时。(其中,45分钟为标准课程时长,实际时长不一样的,按比例折算;上浮不超过10%,下浮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