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12年2月21日1时许,被告人杨学奇携带钳子、剪刀、手电筒等作案工具,驾驶摩托车来到河南省长葛市一电 子厂,翻墙进院后,用钳子将女工宿舍楼的窗户钢筋剪断,潜入一寝室欲行奸淫。因被害人娄某某(女,时年24岁)被惊醒后大声叫喊,杨学奇离开该寝室。后杨 学奇又潜入该宿舍楼另一寝室,采用暴力威胁的手段,强行奸淫被害人赵甲(女,时年16岁)后离开现场。

  13.2012年3月8日1时 许,被告人杨学奇携带液压断线钳、手电筒等作案工具,驾驶摩托车来到河南省长葛市××中学。杨学奇翻墙入院后用液压断线钳将女生宿舍楼卫生间窗户上的钢筋 剪断,潜入该宿舍楼一寝室,采用扼颈等暴力手段,强行奸淫被害人赵乙(女,时年13岁)后逃离现场。赵乙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14.2012年3月18日23时许,被告人杨学奇携带手电筒等作案工具,驾驶摩托车来到河南省许昌县××中学。杨学奇翻墙入院后潜入女生宿舍楼被害人藏 某某(女,时年15岁)住宿的寝室,窃取藏某某的衣服口袋内的现金267元,后又卡扼藏某某的颈部强行将其拖出寝室欲行奸淫。因藏某某极力反抗并大声呼 救,杨学奇逃离现场。

  15.2012年3月27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杨学奇携带剪刀、手电筒等作案工具,驾驶摩托车来到河南省长葛市 ××中学。杨学奇翻墙进入校园后潜入女生宿舍楼一寝室,用剪刀剪开正在熟睡的被害人梁某某(女,时年15岁)的内裤,欲对梁某某实施奸淫。因梁某某惊醒后 大声叫喊,杨学奇逃离现场。

  16.2012年3月5日零时许,被告人杨学奇来到河南省许昌市××区×××巷××号,窃走被害人王某乙停放于家中堂屋内的雅马哈100型踏板摩托车(价值3744元)1辆。

  综上,被告人杨学奇强奸18名妇女,其中强奸8人既遂,强奸10人未遂;杨学奇实施盗窃3起,窃得财物共计4200余元。

  上述事实,有原审开庭审理中经质证确认的查获的作案工具液压断线钳、剪刀、手电筒、赃物摩托车,证实被告人杨学奇曾因犯罪被判刑的刑事判决书和刑满释放 证明书,证人李某丁、张某乙、马某乙等的证言,被害人李某甲、马某甲、王某甲、王某乙等的陈述,伤情鉴定意见、DNA鉴定意见、价格鉴定意见,现场勘验、 检查笔录等证据证实。被告人杨学奇亦供认。足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