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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1日起,《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的摊位不得使用对消费者感官认知造成误导的“生鲜灯”。记者在禁令实施前两日走访成都多家农贸市场,发现农贸市场内部的大部分肉类摊位已将“生鲜灯”进行了替换,使消费者能够更好地进行挑选与购买。有摊主表示,已收到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提醒告知,提前换下了“生鲜灯”,换上仅照明用的白炽灯。(封面新闻记者 王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