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披露

  受访者的位置信息和手机相册被索权最多

  据了解,此次还针对APP和小程序个人信息泄露情况进行了专门调查。37.15%的受访者使用APP或小程序时从不阅读安全隐私协议或不注意是否有安全隐私协议,7.67%的受访者“不知道什么是安全隐私协议”。仅有7.61%的受访者坚持一直阅读安全隐私协议。

  调查受访者未阅读安全隐私协议的主要原因,选择“没注意看就点击了已阅读(默认勾选)”的高达47.83%。“字数太多、篇幅太长”“字体太小、看得费劲”“表述拗口、不能理解意思”“无论是否阅读,都必须同意才能继续使用”也是安全隐私协议被忽略的重要因素。

  值得关注的是,调查显示,受访者在使用APP和小程序时拒绝非必要授权后,高达九成(90.62%)的APP、小程序不能使用或仅能使用部分功能。其中,不能使用的占比25.56%,仅能使用部分功能的占比65.06%。

  受访者的位置信息和手机相册被索权最多,分别高达53.95%和50.07%,其次是通讯录(44.96%)、短信(43.67%)、手机存储文件(41.39%)以及通话记录(40.05%)等。

  调查显示,67.52%的受访者对个人信息保护现状表示满意或基本满意,仍有32.47%的受访者表示不满意。主要原因是“个人信息仍经常被侵害”以及“被侵害后投诉无门”,个人信息被侵害后,68.37%的受访者表示未采取维权措施。未维权的主要原因是“不知道维权渠道”的,占比49.15%,其次是“没有资金损失”“维权成本高”“不知晓或无法找到侵害个人信息的具体经营者”等。

  消费提示

  秉持“非必要不提供”原则

  四川省消委提醒,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个人对其个人信息的处理享有知情权、决定权,有权限制或者拒绝他人对其个人信息进行处理”。消费者作为个人信息的产生者和提供者,应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主动采取保护措施,避免个人信息遭到侵害。

  提供个人信息要“慎思”。消费者面临经营者收集个人信息情况时,应秉持“非必要不提供”原则,拒绝提供和接受商品、服务无关联的信息,同时要明确告知经营者已提供信息的使用范围。在使用应用程序时应阅读安全隐私协议,特别关注授权权限等,再决定是否接受。在社交软件上发布照片、日程、行踪等个人信息时要慎重,建议设置信息可见范围,不轻易公布自己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

  发现个人信息泄露要“明辨”。消费者遭遇APP弹窗推送同类商品广告等经营者精准化、定向化商业推广时,要分辨自己是否授权过经营者可提供个性化广告推送,在注册会员时是否开启默认推送选项等。消费者决定终止授权时,要及时行使“撤回同意”权利,在APP中使用删除或撤回个人信息的功能,向经营者明确表达禁止继续使用个人信息的意思。

  保护个人信息要“笃行”。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要做到不扫来历不明的二维码、不安装来历不明的APP、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载明个人信息的消费凭据要及时销毁。在个人信息被侵害后,应向网信部门或者拨打12377投诉,主动维权。

  四川省消委还提出了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的建议,包括完善立法,形成科学完备的保护体系;严格执法,建立统筹规范的执法机制;高效司法,推动个人信息保护司法实践;加强普法,增强消费者自主保护意识和能力等。

  (图片皆由四川省消委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