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杨先生打进遂宁传媒集团新闻热线反映称,他在去年底购买了一辆崭新的凯迪拉克汽车。然而,在今年4月做首保时,发现新车竟然有过维修记录。更奇怪的是,维修记录上除了车辆识别号与杨先生的新车一致外,其余信息都不一样。

  日前,记者在小区停车场见到了杨先生和他购买的新车。据杨先生介绍,去年12月13日,杨先生和遂宁恒孚得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成都东创国城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委托购买一辆凯迪拉克XT4汽车的合同,并向成都东创国城实业有限公司支付购车款222700元。

  今年4月22日,杨先生在给车辆做首次保养时,意外发现车辆竟然有维修记录。“在‘凯迪拉克’手机软件上看到有一条维修记录,时间是2022年12月13号。”杨先生说。打开手机软件,记者看到,整个小修记录中,材料费、工时费、其他费用、材料服务费均为零,但合计总费用为108元。在维修工单上,车主姓娄,车牌号为川A牌照,而杨先生的妻子则成了送修人。

  为了弄清原委,4月22日当天,杨先生和妻子拨打了销售人员的电话进行咨询。销售人员表示车辆是全新的,并没有任何维修。手机软件上显示的维修记录,是因为厂家要赠送冰箱贴。

  市民杨先生说:“销售解释说因为冰箱贴要出库,所以系统要操作成维修记录。还说新客户都有这个记录,但是我问了其他买了相同车辆的车主,都没有出现这个维修记录。”

  那么,针对杨先生的遭遇

  应该如何维权?

  我们也就此咨询了

  斗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斗城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湘表示:“首先要看双方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在这个案例中,如果销售方承诺这是一辆全新没有任何维修的车,但实际却是维修过的情况,那买卖一方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另一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一旦认定为欺诈就有可能退一赔三,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性措施,但是否构成欺诈需要更多证据证明。”

  截至记者发稿时

  杨先生仍未接到4S店的回复

  后续将如何发展

  我们也将持续关注

  (全媒体记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