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皓 封面新闻记者 陈章采

  一个家长居然酒后驾驶摩托车来学校门口接女儿放学!日前,四川省自贡市大安交警大队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人员游某处以罚款13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半年的处罚。

  10月16日18时,游某驾驶号牌为川CDQ2**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江姐中学路段,将车辆停放至路边等待女儿放学。正在江姐中学执勤的大安交警发现游某身上散发酒气,有饮酒驾驶的嫌疑,随即对其进行了进一步检测。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游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游某称自己是中午12点独自在家饮酒,到下午该接女儿放学的时间,游某觉得意识清醒且时间已久,于是驾车上路来到学校门口,不料被现场执勤交警当场挡获。

  (视频由大安交警大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