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平武县雍某某在自家门口遭两人持棍棒殴打,导致全身多处骨折。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幕后主使张某某为了“替父出气”雇人报复。近日,绵阳市平武县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根据张某某等三人的犯罪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分别判处打人者钟某某、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雍某某和张某某父亲本是邻居。长期以来,两家因为“田边地角”、生活污水排放等日常琐事经常发生矛盾,积怨较深。为避免双方矛盾激化,同时也担心父亲受欺负,已定居外地的张某某便告诉父亲,发生矛盾时由他负责与雍某某进行沟通。2023年9月左右,因倾倒剩菜剩饭的问题,两家人再次发生矛盾。在张某某与雍某某微信沟通过程中,因对雍某某提到“再有下次,后果自负”感到不忿,加之多年积怨,张某某觉得自家受到欺辱,遂产生报复想法。随后,张某某找到钟某某帮忙“收拾”雍某某,并承诺给予相应报酬。
2023年10月底,钟某某邀约周某一同帮张某某“出气”,并由张某某带路前往雍某某住处,伺机殴打教训雍某某。当日19时许,雍某某回到家门口时,遭到戴着头盔的钟、周二人手持棍棒殴打,导致右侧肩峰、右桡骨及多处肋骨骨折等损伤,后经鉴定为轻伤二级。
平武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某、钟某某、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法院根据三名被告人的犯罪情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分别判处被告人钟某某、周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法官表示,此案在当地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加之三名被告人均是累犯,因此必须严惩。同时,此案也引人深思,若两家人各让一步,雍某某便不会遭此无妄之灾,张某某也不会再次锒铛入狱。张某某若能正确看待邻里关系,也不至于“冲冠一怒为父亲”。法官提醒,遇到邻里关系紧张时,最好理性处理、适时沟通,切勿一时冲动铸成大错。当事方务必借助基层调解组织协商解决,或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否则极有可能触犯刑法。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