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至6月,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四川省市场监管局依法组织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整车及其充电电池质量省级专项监督抽查,近日,省市监局对该专项监督抽查情况进行了通报:本次共抽查34家生产(销售)单位的45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7批次,如下表:

  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省内不合格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及标称生产者,做好不合格产品结果处理工作,并将涉及省外的标称生产者相关材料移送企业所在地同级市场监管部门。

  (何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