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宁宁

  7月19日,川观新闻记者从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由该厅组织编制的《四川省城市更新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正式印发。《指引》结合四川实际,明确了城市更新的目标原则、方法路径、实施落地、管理保障等指导内容,为省内各地开展城市更新提供实施操作指南。

  《指引》适用于四川省18个设区城市和3个自治州州府所在地建成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活动,其他县(市、区)参照执行;主要包括明确内涵集约的城市更新五大目标、构建全程把控的城市更新三级体系、形成分类施策的城市更新实施指引、建立责权明晰的城市更新制度机制等内容。

  从“五大目标”出发,《指引》明确了建设宜居城市、绿色城市、韧性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五大内涵集约的城市更新目标,指出“围绕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通过城市更新解决既有问题短板,实现功能优化和品质提升”。

  就“三级体系”而言,《指引》表示,要从宏观行动统筹、中观协调指引、微观建设落地三个层面,构建完善“城市更新建设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城市更新单元(片区)规划设计—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三级规划设计管理体系。

  同时,要形成分类施策的城市更新实施指引。住房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解释,也就是面向老旧居住区、老旧商业区、老旧厂区、历史保护区、公共空间等不同更新对象,通过明确更新要求—识别更新要素—确定更新策略等方式,进行片区更新项目的实施落地指引,加强分类引导和特色塑造,推动城市精细化设计与更新。

  《指引》还明确,建立责权明晰的城市更新制度机制。譬如,从组织管理、资金筹措、政策配套、保障机制等方面,细化城市更新责任分工、工作流程、资金渠道及筹措模式、分类支持政策和协调、监督、咨询、参与等机制,建立流程明晰、保障有效的制度机制等。

  住房城乡建设厅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