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没有想到,结婚已经30年的丈夫李先生,竟然从20年前开始就和王女士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同时,陈女士还发现,近7年来,老公通过微信给王女士转账41万余元,还为其代付订单、购买车票、机票、订酒店、买黄金首饰,甚至还给王女士的儿子多次转账。于是,陈女士起诉至四川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请求判令王女士返还46万余元。近日,北川法院作出判决,李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单方赠与王女士,侵害了陈女士的合法权益,属无效赠与,判决王女士共计返还43万余元。

  给情人转账上千次共计40余万元

  1992年6月,陈女士与李先生登记结婚,婚后,一家人生活还算融洽。直到30年后的2022年5月,陈女士发现李先生通过微信,向王女士转账多达上千次,金额共计41万余元,还向其未成年儿子微信转账10396.34元,并为王女士代付网购订单,购买车票、机票、黄金首饰、订酒店花费36446.08元。

  看着向同一人大量的转账和购买黄金首饰等,陈女士怀疑丈夫出轨了,于是找来丈夫询问,李先生承认自己与王女士存在情人关系,并多次赠其款项,为其代付订单、购买车票、机票、订酒店、买黄金首饰。

  本来是夫妻共同财产,却被丈夫私自转给她人,陈女士一纸诉状,将王女士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王女士返还460181.03元。

  无效赠与,法院判令第三者返还43万余元

  北川法院审理查明,原告陈女士与第三人李先生系夫妻关系,被告王女士自2002年起与李先生开始交往并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5年5月至2022年5月期间,李先生通过微信向王女士转账1224笔,共计41万余元;通过微信向王女士之子转账79笔,共计一万余元;还通过微信为王女士代付线上订单、购买车票、机票,并通过微信在商场支付近两万元购买黄金首饰赠与王女士。

  法院认为,在明知李先生有配偶的情况下,王女士与其以恋人关系持续交往,违背了公序良俗和伦理道德。李先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部分夫妻共同财产单方面赠与王女士,侵害了陈女士的合法权益,属无效赠与,陈女士有权要求王女士返还。故对陈女士要求王女士返还实际受赠款项的诉求,法院予以支持。但李先生对王女士之子的转款行为,系李先生与他人的赠与关系,且无证据证明王女士实际接受该赠与款项;李先生购买车票、机票、门票并支付酒店订单,系第三人包揽的游玩费用及生活消费,并非王女士实际接受赠与的款项,故对陈女士要求返还该笔款项的诉求,法院不予支持。近日,北川法院作出判决,判令王女士向陈女士返还43万余元。

  法官表示,夫妻共同财产是基于法律规定因夫妻关系而产生的,在夫妻对财产未作出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夫妻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分权,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所做的处理决定,应由双方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任何一方均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将共同财产无偿赠与他人,严重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有违民法上的公平原则,该赠与应属无效。

  母松萍 红星新闻记者 汤小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