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交谈后,左雪梅了解到,李某珍和黄某都是蒲江县寿安镇村民,黄某原是某单位职工,退休后独自返乡居住,李某珍则住在单位宿舍。两个子女在农村务农,也会前来看望独居的李某珍,但黄某分居后再没向她提供任何帮助。

  会见当事人、了解案情前因后果、查卷宗……一番忙碌之后,左雪梅将整理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法院。法院开庭审理,支持了李某珍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她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最后法院强制执行了扶养费给李某珍,解决了这位老人的生活难题。

  去年黄某离世,左雪梅担心李某珍生活没有保障,如今她仍会不时地带上慰问品到李某珍家里坐坐。

  故事2

  垫付财产保全费 为11名工人讨回欠薪

  对李某珍的法律援助,并非个案。在服务队的工作中,为劳动者维权也是重要内容之一。

  曹成超今年26岁,从四川师范大学毕业后回到家乡,于2016年成为执业律师,擅长处理民商案件。进入服务队后,一起拖欠薪资的案件进入他的视野:某酒业有限公司拖欠徐某、刘某等11名员工的劳动薪酬,工资从2013年8月起就停发了。

  拖欠薪资的公司财务状况到底如何?调查核实酒业公司资产状态后,曹成超发现该公司近年来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且大部分资产已被法院查封、冻结。“他们一直拖延,我们想通过调解的方式讨回工人劳动报酬的路,明显走不通了。”

  此时更棘手的状况出现了,酒业公司资产已进入拍卖程序,工人们的疑虑也由此而生,“公司欠了这么多外债,资产被拍卖了,自己的工资还能不能拿到?”曹成超当机立断,“我和同事曹艺华决定先为11位受援人垫付诉讼费用,时间不等人啊!”一番努力之后,该案于去年1月19日在法院成功立案。

  但在整个案件中,这仅仅是迈出了第一步,公章遗失、法定代表人失联、开庭传票无人签收被退回……对方状况百出。

  “凭着执业嗅觉,我们发现这起案子最大的风险是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故意拖延时间。”曹成超判断,如果对方拖延至公司资产被拍卖、分配完毕,那么即便工人拿到胜诉判决书,想拿回劳动报酬也会遥遥无期,“所以当务之急是对该公司的财产申请财产保全。”

  随后,曹成超向法院申请对该公司的资产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并主动为11名受援人垫付了约五千元的财产保全费。去年6月,经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判决被告酒业公司支付原告徐某、刘某等11人工资及补偿款共计40余万元,“去年12月21日,他们已经全部拿到拖欠的工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