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消息(郭慧琳 记者 魏冯)3月5日下午,泸州合江海事处执法人员巡航时发现,上行船“宏财益友XX”轮未按规定,在规定横驶区过河至长江南岸上行,而是直接沿北岸继续上行。

  “这属于‘水上违章’,相当于船舶没过斑马线。”合江海事处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通过甚高频电话(VHF)联系船长,责令其纠正,回到正确航路航行,给出了长江干线四川段第一个“水上违章”口头警告。这是记者6日从泸州海事局获悉的。

  长江航行要遵守“水上交规”?是的,这是今年3月起实施的新规定。1日起,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实施《长江上游界石盘至成贵高铁宜宾金沙江大桥段船舶分道航行规则(试行)》(简称《规则》),标志着长江干线四川段220公里内,有了第一本“水上交规”。

  换句话说,从长江出川点,到金沙江大桥的船舶,都必须遵循“水上实黄线”“水上虚黄线”“水上斑马线”等严格限制,船舶“靠右行驶”,不能随意“变道”,更不能“逆向行驶”。

  该《规定》的实施,同样也标志着,长江干线 2700公里水域全部实行“分道航行”。据泸州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副处长何德超介绍,长江下游早些年实现船舶分道航行,逐渐朝长江上游推行。《规则》施行的长江干线四川段,相当于整个长江干线分道航行的“最后一公里”。“以前,有些上行船过河比较随意,容易与下行船撞船,严重时可能造成船毁人亡,《规则》出台是为规范船舶航行线路,降低船舶频繁交叉会让造成的事故风险。”

  和司空见惯的单双向车道一样,《规则》实施“单双向航路”。《规则》要求,在航道较顺直、水流条件较好、能够满足船舶间安全会让的区域实行双向航路,船舶分道航行;在航道弯曲、狭窄的控制河段、受限河段和严禁会船水域,实行“单向航路”。

  《规则》还对“会船”立下规矩。如上行船舶航路在左岸一侧时,上、下行船舶互会左舷;上行船舶航路在右岸一侧时,上、下行船舶互会右舷。会船时,船舶间应保持足够安全距离。

  不仅如此,《规则》也对“航速”作出限制,船舶正常航行时,上行船舶航速不得低于4千米/小时,下行船舶航速不得低于10千米/小时,不得发动机停车,随波逐流。

  “3月为《规则》实施过渡期,对首次违反《规则》但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船舶和船员,以教育宣传、纠正违章为主。”泸州海事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过渡期过后,违规船舶将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重大内河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执行公务、搜寻救助、航道日常养护的船舶及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船舶,不妨碍他船安全前提下不受《规则》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