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龄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对象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申领条件

  一是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是已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方式

  一是用人单位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二是用人单位办理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关系中断并提交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符合条件的,会将有关事项告知经办人,并纳入次月发放计划,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会说明具体原因);

  三是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前往相应就业和社保服务中心站(点)或通过人社自主服务一体机、成都市就业局微信公众号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信息确认手续,同时可办理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从次月开始按月发放,一般月底前发放到账。

  领取标准

  领取期限

  成都市人社局提醒,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按现行规定和要求申领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信息系统比对社保信息系统养老保险待遇等相关数据,符合条件的按照现行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