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

  物业费涨不涨谁说了算?

  “当然是业主大会说了算”

  物业费涨不涨到底谁说了算?

  7日下午,记者采访了翠微清波所在街道办——青羊区苏坡街道办事处。

  苏坡街道办一位负责人恰是翠微清波住户,在他印象中,因此事来街道办进行调节的,就有10次左右,有时是居民,有时是物业,有时是业委会,有时三者兼有。他强调,街道办只能从中指导协调,并不能代做决定。

  该负责人认为,“业委会只是一个服务型组织,并不能代替居民做决定,但法律对业委会约束较少,许多规定尚不明确。”在他看来,业委会不接受涨价,也是在争取居民权益,但一些办事方法欠妥,由此造成业主误会。他建议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业委会的职责边界在哪儿?物业费涨不涨谁说了算?记者采访了相关律师。

  四川君益律师事务所律师徐斌表示:

  业委会只能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如果业委会的行为损害业主利益,业主可以行使撤销权。业主依据物权法行使撤销权,业委会就受限制,反之亦然。“也就是说,业主只要用好撤销权即可。”徐斌说。

  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李绿玖表示,业主虽对业委会成员有很大约束,但仍需依法办事。

  李绿玖解释:

  业主大会在做表决前首先需业主委员会提出议案,业委会不同意涨价,则业主大会无法表决。

  另一方面,如果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联署,也可向业委会申请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就拟议决事项进行表决。

  如果业委会不召开,则可以请求属地镇、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必要时可以发起对业委会成员的罢免之议案。

  至于物业费到底涨不涨,两位律师均表示:“当然是业主大会说了算(双过半)。”

  红星新闻记者 叶燕 彭祥萍 摄影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