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公安厅获悉,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7日在成都联合召开全省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视频会,决定自2020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部署开展为期1年的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犯罪专项行动。

会议现场会议现场

  会议通报了四川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形势,就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作出动员部署,要求四川省各地公安机关、农业农村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违法犯罪活动。

  会议要求,四川省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强化破案攻坚,深入分析新形势下长江水域犯罪活动规律特点,研究把握非法捕捞犯罪作案区域、作案手段、作案时间的规律特点,精准发力,集中攻坚。

  要强化治安管控,坚持“以岸治江”,立足长江水域线长面广的实际情况,坚持打防结合、水岸联动,切实形成整体管控合力。

  要切实发挥好领导指挥、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加大统筹力度,建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行动目标和工作职责,统筹相关部门和警种全面推进专项行动开展。

  要进一步密切与农业农村、渔政、交通运输和水利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将打击整治与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要加强区域协作,牢固树立“长江一盘棋”思想,上下游同步、左右岸协同,形成合力围剿、全力攻坚态势。

  要进一步整合资源、统筹力量,打破警种界限,坚持网上网下联动,建立完善信息互通、工作协同、执法联动的一体化执法办案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工作格局。

  红星新闻记者 胡挺 戴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