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型案例二:2小时内抓获盗窃电动自行车未果后持刀伤人嫌疑人

  5月22日12时许,我市龙泉驿区保利紫薇花语小区外发生一起盗窃电动自行车未果后持刀伤人案件,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市局刑警支队即时介入并开展提级研判,迅速明确该作案犯罪嫌疑人系支队工作专班在控犯罪团伙成员。为及时消除现实危害和社会影响,工作专班立即组织力量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会同龙泉驿分局警力于当日下午14时许,将该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李某、田某、黄某某成功抓获归案并依法将3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警方提示:

  近期不法分子针对停放于路边的电瓶车采取暴力开锁方式频繁进行盗窃,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牢记以下几点:

  (一)购买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购买二手电动自行车前,务必确认其手续齐全、来源合法,以免造成自身合法权益受损。

  (二)平日使用中加强防范意识,切记将电动自行车停放于有人看守、有固定围栏等统一停放地点,并采取加装锁具等防盗措施。

  (三)一旦发现不法分子正在实施盗窃行为,及时拨打110或到就近公安机关报案。在保障自身安全前提下,可用手机拍摄等方式进行取证,协助公安机关开展打击防范。

  (四)在日常生活中发现非法买卖电动自行车行为或收赃窝点等情况,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