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
游乐场有一定过错
但要求提供票据也是合理要求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宋宏宇表示,对于和本地商场签订租赁合同一事,目前法律上没有规定必须要有本地营业执照。但应确认游乐场与厦门公司的关系及是否确实有授权。此外,宋宏宇称,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有其他成年家属带出玩耍,未成年人的部分监护权将做转移。“所以,如果真是因为奶奶没有注意,导致孩子摔伤,孩子奶奶也是有一定监护责任的。”
针对游乐场老板未到调解现场一事,宋宏宇称,由于民警调解不是具有法律意义的程序,其本身不存在法律责任。至于家长要求赔偿的问题,宋宏宇认为,从法律层面来看,游乐场存在一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因为原则上游乐场内应设置有安全措施,孩子摔在上面不会受到太大损伤。游乐场有一定过错,在这种情况下其愿意承担赔偿责任,这个是可以的。”
但宋宏宇指出,即使游乐场在法律体系下构成侵权责任,家长也应以实际受到的损失为基础进行赔偿。“所以游乐场要求提供票据是合理要求。家长认为孩子治疗周期有贯穿,可能会对以后有一定影响,基本上法院是支持的,但具体要看医生观点。如果医生只说可能有影响,再加上孩子现在损害的是乳牙不是恒牙,我认为这个根据不是十分充分。”
红星新闻记者 蒋超 刘珂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