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直播间,四川内江50多岁的男子曹某为女主播“疯狂”刷礼物,甚至为一个女主播狂刷约80万元,然后自称“名下有几家公司,住别墅、开跑车”,还想和女主播谈恋爱。不仅如此,在赢得对方信任后,他还以借款为名,从5名女主播处骗取48万余元。
曹某打赏女主播的钱,都是他骗来的。据法院判决书显示,短短两三年间,曹某谎称在西藏报社或拉萨国安局、政法委等单位上班,以帮助办理子女就学、入伍当兵、争取工程项目等为名行骗,共骗取13人558万余元,其中包括从5名女主播处骗取的48万余元。这些钱,他除了用来打赏女主播,其余的钱全用于个人挥霍。
8月2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曹某的一审判决书,他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