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在线记者 吴亚飞 刘佳

  9月29日下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成都市社区发展治理促进条例》的决定。该《条例》固化了成都社区发展治理制度成果,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多方主体权责关系,让社区发展治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在此前的审议中,委员们普遍认为,成都市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实施意见,通过地方立法对成都社区发展治理实践经验予以总结提升,主要对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社区服务等进行系统规范,明确了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保障监督作用和法律责任,为推进成都社区发展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法治引领作用。

  2017年以来,成都就社区发展治理作出一系列安排部署,形成“1+6+N”政策体系并有序落地落实,着力破解当前社区发展治理面临的困境难题,努力探索一条特大城市社区发展治理新路径,初步实现城市有变化、市民有感受、社会有认认同。

  因此,有必要全面总结提升成都社区发展治理实践,参考借鉴北京、上海、深圳等地有益做法,兼顾现实需要和发展需求,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制定一件专门的社区发展治理专项法规,为推进成都社区发展治理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支撑。

  该《条例》共7章52条,分为总则、社区发展、社区治理、社区服务、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和附则,重点规范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明确 “社区发展治理”定义和原则。对成都市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的首创之举 “社区发展治理”进行总结提炼,并明确定义。明确将党建引领、以人为本、法治保障、协商共治、共建共享作为社区发展治理的基本原则。

  二是完善社区发展治理制度体系。设 “社区发展”专章,对社区形态改善、业态提升、生态优化、文态塑造进行全面规范。设 “社区治理”专章,构建 “自治、法治、德治、共治、智治、综治”的社区治理体系,同时回应物业管理区域治理、院落治理 等重难点问题,并将本次疫情防控中基层社区和物业小区的防控作用总结固化为立法规范。设 “社区服务”专章,构建 “基本公共服务、便民生活服务、特色项目服务、社区志愿服务”的社区服务体系,并对培育社会企业、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发展治理作出专门规定。

  三是健全社区发展治理保障监督机制。明确政府及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社区发展治理相关的工作保障、资金保障、人力资源保障、专家智库保障机制,并对依法落实信息公开、深入推进社区减负、严格开展考核评议等监督机制作出明确规定。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法规制度有效实施。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违反信息公开义务和减负规定的责任予以明确;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社区发展治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责任追究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