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吴冰清

  12月4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因销售没有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相关手续的冷冻肉制品,邛崃一家肉店经营者被处以顶格处罚。

  高某在成都邛崃临邛街道崇文路经营一家冷冻肉制品经营部,办理有《营业执照》及《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11月11日,邛崃市市场监管局在对其开展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在冻库内发现有标识为“FROZEN BONELESS BEEF”的肉类产品三件。

  检查中,高某无法提供该产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报关单及购进票据等相关手续,邛崃市市场监管局立即依法对该三件产品进行查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