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置?

  投放、收运、处理共同发力

  垃圾分类,市民分类投放是前端,后续还有收运、处理等各个环节,大家一起发力,才能真正实现目标,这也是“全程分类”的题中之意。

  对此,《实施方案》里又有哪些具体举措呢?

  《实施方案》从推进全面覆盖、健全收运体系、提高处理能力等方面入手,对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处理系统进行了详细规定。

  推进全面覆盖。区(市)县政府统筹,街(镇)具体负责,在《条例》正式实施前,全面完成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及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建设改造和收集容器规范,强化垃圾清运时间、频次、收运公司和垃圾去向等信息公示。

  健全收运体系。2021年3月底前,全市将新增厨余垃圾收集车(四轮平板)409辆、配置厨余垃圾标准收集容器14400个;2021年底前,全市累计配置厨余垃圾收集车辆583辆、专用运输车辆261辆。

  提高处理能力。到2021年底,全市新增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200吨/日、分布式处理能力250吨/日,可回收物处理能力达7500吨/日,大件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800吨/日以上。到2022年底,全市新增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600吨/日,可回收物处理能力达8000吨/日,大件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1300吨/日以上。

  共同参与

  率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实行“不分类则不收运”

  垃圾分类不仅关系生活环境改善,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

  在垃圾分类中,和分类处置一样重要的,还有源头减量,在这方面,你能做的还有很多。

  对此,《实施方案》中也有规定。例如,制止餐饮浪费,开展“光盘行动”,从源头上减少厨余垃圾产生;循环利用,住宿、旅游、餐饮及相关配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发布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的详细目录,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加强对快递业、电子商务企业包装指导,推动建立计价优惠机制等,促进包装物减量;推进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源头减量;倡导减少使用塑料制品,加强塑料制品回收利用;推行绿色办公等。

  成都还将逐步实行“不分类则不收运”制度,制定相关操作规范,率先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实行,并逐步在部分物业管理水平较高的小区推广实施。